一晃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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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晃十年
我叫余晗,今年27岁,研究生毕业后,供职于国内一个普通高校的美术学院,主教油画基础,兼上外国美术史,一年前从助教升为讲师。
三年前,我写过一片文,不知什么原因,那个网站关闭,有些遗憾,在那认识了很多人后来也就断了联系,那是一段过去的情感,断了也好,断了过去,就断了那些年的一切念想。
从读大学开始至今一个人生活了十年,我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,按照空中直线距离来算我离家相距2000公里,几年前,母亲从最开始的和我争执到略带哭腔的哀求目的只有一个,想让我回家工作,想让我留在她的身边,那样我可以不用奋斗,不用那么辛苦,不用没日没夜的工作就可以让自己获得安全感。可是我生性桀骜,不管是赌气也好或者想自由也好,最终换来的是母亲对我的妥协。
十年间我经历了两次爱恋,只不过,如今的她们都嫁为人妻。
我自己认为我是个奇怪的人,学生们眼里我开朗健谈,即便不看讲义,也可以在三尺讲台上侃侃而谈。朋友们觉得我慷慨仗义,很多时候我可以迅速的成为一群人的中心,领导们觉得我踏实肯干,很多课程以外的事也乐于交付给我。可是我自己不懂我自己,这些年来我习惯了晚睡,睡眠质量却糟糕的一塌糊涂,即便小憩几个小时也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梦,在家的时候我只开昏暗的射灯,奋斗六年,我在这个原本和自己毫无瓜葛的城市买了不大不小的房子,代步的车子。我喜欢家里很大的落地窗,下面是榻榻米,有时候想自己的生活空间真的很小,电视是摆设、厨房是摆设、客房也是摆设,就连花了心思设计的客厅也是摆设,有一间很大的书房,我喜欢在睡不着的时候披着外衣窝在书房的沙发上,听着音响里喜欢的音乐,这样,我会心安。我的榻榻米上摆满了茶具,有生普洱。我喜欢喝冷水,冰箱里面除了瓶装的纯净水别无其他。
我一直以为自己该像许多女孩一样读完高中,考个好点的大学,然后找个安稳的工作,嫁个如意郎君,生个可爱的孩子,看着他长大,然后再结婚生子,了了此生。
第一次发现自己对男孩子没多大兴趣的时候,是高二,有个很优秀的哥们一直和我玩的很好,我一直觉得哥们就该是哥们,于是当有一天他写了封情书给我的时候我哑然失笑,我从小就是男孩子的性格和男孩子的造型,或者我很多时候把自己也当成了男孩子,于是情节就是一个男孩子喜欢上了像男孩子一样的我,我会觉得极其不适,那个时候,我们班分来了一个新的英语教师,刚大学毕业,听说过了专八,很厉害。依稀记得那个老师姓王,身材娇小,长相一般,我向来对英语没兴趣,尤其到了高二以后把自己当特长生对待,就更加的失去学习的信心了,说来也奇怪,那个老师每节课都会提问我,挺烦她的,于是每节课我都会气鼓鼓的站起来说两个字:不会。估计也是因为刚分配来的原因,她每次也是气鼓鼓的说:不会就站着听课。站着就站着,谁怕谁,我的同桌是我一个很好兄弟,我们从初中起就是一个班的,上了高中又同时学文科,又分到了一个班,主动要求调座,又坐一起了。每次那英语老师罚站我的时候,他总是拽我衣角,偷偷的说站着干嘛,她让你站你就站啊,有一次,他拽我衣角我没站稳,就直接拉我坐下了,那娇小的英语老师一看我没得她允许,居然敢径直坐下了,顿时就来了脾气,让我出去,我看她发火的样子,居然会想笑,出去就出去。往后的日子,作为英语总是在全班垫底的我,自然没有多少好日子过。直到有一天,她生病了,咳嗽咳的念不全完整的句子,我以为我会幸灾乐祸,我以为我会特别解气。可是完全相反,那时居然会担心她,担心她吃药了没有,担心她什么时候好,于是某天下了晚自习后,买好药挂在她宿舍的门把手上就走了。那个时候才发现,原来自己对女人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,是的,那个时候也确定了,原来我和其她人不一样,我喜欢的是女生,至于那个英语老师,我和她当然不会和很多小说里写的那样我们有了以后或者怎么的,或许现在她都不知道多年前她生病时宿舍门口的药是谁买的吧。去年回老家,去小姨家吃饭,在小区内遇见,她手里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,眼神相对的刹那,我明显感觉到她眼神里对我的熟知,也许,她觉得我面熟,又也许她想起多年前的我,正在脑海里众多学子里搜寻我的名字时,我冲她微笑,然后擦肩。
待续···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