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情和爱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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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情和爱情
亲情,这里指有血缘关系或者领养关系的亲人感情。
亲情,通常是我们在未成年时,抚育我们长大的人。亲子之间的互动、共同的生活,让我们逐渐长大,变成一个社会人。亲子之间,是抚育者提供给幼小孩子生存的物质条件、创造社会人的人。物质条件,最基础的就是吃穿住行;社会人,抚育者教孩子从吃饭开始到怎么样和人打交道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,整个的过程就形成了社会化的人。比如,一个孩子是被狼养大,他不会拿筷子吃饭,也不会吃熟食,更不会和人交流,所有的一切行为、情感、思想都缺少了社会化的特征。
亲情的产生一般需要共同生活、亲子之间良性的互动。没有共同的生活,产生的亲情是比较淡漠的。比如,一个被拐儿童从小离开亲生父母,即便长大之间,可能也不容易和父母形成亲情,因为缺少了共同生活;一个经常打骂孩子、不尊重孩子的父母,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也比较淡薄。5岁之前被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抚养的孩子,对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会更亲。
亲情在法律上形成的亲子关系,也形成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:父母抚养孩子长大,孩子等父母老的时候有赡养的义务。
法律上最基本的规则就是权利和义务。有什么样的权利,就有什么样的义务,确定了法律上的关系上更是如此(除了一些少数的例外)。
亲情,是一个人的生存基础,对大多数人来说,是终身的血缘关系和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。
爱情,是人身体发育成熟之后,产生的对另一个人的感情。
双方的爱情成熟之后,会形成伴侣关系。伴侣关系是一个人成年之间后,形成的最亲密的关系。这种亲密性表现在性行为的出现。亲子关系是忌讳这种性行为的。
亲情和爱情是两种不同的感情,亲情伴随终身,爱情是一个人成年之后的所需。这两种感情,对普通人来说,似乎都缺一不可。它们之间的分量是不分仲伯的。
成年之后,是脱离了父母,但是这种亲情始终存在。由爱情组建的婚姻变成了另一个家,是一个人长大成人后,脱离父母(照顾)的标志。
一个人始终会被人照顾、关心,形成稳定的感情,只是对象变了、场所变了而已。小时候,我们会被父母照顾;长大之后,会被爱人照顾。没人照顾的人,在传统观念中,就是一个孤零零的人。这种“照顾”是以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来确定的。比如,父母和孩子是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,伴侣和自己是法律意义上夫妻关系。朋友、同事等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关系。所以,法律意义上的关系是最稳定的关系。双重的关系比单一的关系更稳定。比如,父母和孩子既是血缘关系,又是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,是双重关系;婚姻,夫妻关系只是单一关系,要变成双重的关系,只能在孩子身上形成,这种形成是重叠关系:孩子和父母双方都有血缘关系。比如,一个孩子和父或者母没有血缘关系,那么,父母之间的婚姻,其中的一方和孩子是双重关系,另一方是单一关系,就没那么稳固,比如,继子。
人和人之间的感情,较稳定的感情,除了商业上的来往,最稳定的关系事实上就是血缘关系+法律意义上的关系。不管是利益的分配、继承关系,中国人是以这种稳定的关系为基础的,在这个基础上,才是其他的关系。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,有血缘关系的亲情是最稳定的关系,其次是法律意义上的姻缘关系。对一般人来说,他(她)主要就是生活在这两种关系中的。
这两种关系分析了之后,再来分析同性恋。
在中国,同性婚姻不合法,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,这单一关系的纽带只能是同性伴侣的感情。同性婚姻中,产生的孩子,如果是自然出生的,其中的一个和伴侣之间没有血缘和亲子关系,那么,这种关系就更淡薄。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就意味着一堆的事来了:权利和义务不存在。但是要维持同性伴侣的感情,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那一方就必须要有抚养孩子的义务(成年人除外),只有义务,没有权利(孩子没有赡养的权利),这是不对等的关系。
同性伴侣之间的关系,因为不合法,没有确定夫妻关系,权利和义务也不是对等的。但是要维持同性伴侣的关系,就必然会存在权利和义务。没有一个人只会尽义务,不享受权利的。同性伴侣感情的维持还是存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,只是一个平衡的问题而已。
所以,从关系(血缘、法律意义上的关系)、权利和义务,这些都可以分析出来,为什么很多人会偏向亲情,为什么同性婚姻是不稳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