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书何日达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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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书何日达(二)
好媳妇:
何谓,“再次把我领走”?这得,从你把我“领走”说起。
那日,与君初相见。从白天到黑夜,好不容易抵达了你的城市,想着自己马上就要踏上了那诗经的北国,马上就要跨进那魂牵梦绕的你的故乡,我正襟危坐,我心花怒放,我足之蹈之,我亦愀然失色。我躲进接机口右手旁的洗手间,站在那面镜子前,不断的逼视自己,那穷尽思念的姿态。我在心底无数次妄想你的容颜,那数米之遥的惊心动魄。
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,我看见你一个个来电。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深呼吸,“别怕、别怕”。
我对你说,紫色大衣、黑色高跟、黑色手包。
高度近视,会看不清楚人?嗯,事实证明是。因为在那人山人海之中,我从你面前走过,你没能认出我。
行至接机人群的身后,我立在一个耀眼的璀璨中等你,没有搜索、没有张望,低着头、闭着眼……
“走吧。”是你那熟悉的声音,重音落在第一个字上,且徐徐的拉长了声调。我抬头,终于看见你的容颜。那四目交汇的瞬间,如那前世今生的流转。
是呢,“所有的相遇,皆是久别的重逢”,前世今生的久。我那心中千千万万遍的你的模样,清、静、澄明是也。
可你一触到我的目光,就迅速躲开了我的视线,绯红了双靥。我愣住了,原来你比我还忐忑不安……
你说,“走吧”。遂自顾自的迈开了步子。我想了八百遍的相遇,单单落下了这一幕。安然,你不该来拉我的手么?或者,给我一个拥抱?这初次的相遇。
你不挽我,我就该挽你啊!我一步跟上你的左侧,右手攀过你的左臂,手指下滑找到你的,十指相扣的紧。
安然,我知道你也依然清晰那初次的相遇,可你那简短的两个字儿和简洁的表情与动作,是不是该用“领走”来贴切嘛?(想你,我的安然)
爱你的小媳妇
2016-12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