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爱人与朋友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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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爱人与朋友(上)
有人说,我有一帮朋友,有人说,我有一群女人,有T说,有很多P爱我。对于这种人,我心情好与无聊时候,我会装作很羡慕的样子哄他们开心,事实上,我的内心只有两个字“呵呵”,为什么是呵呵哪,当你明明已经知道日心说几万年的时候,还有人在你面前地心说,让你连反驳都懒得的一种感觉。当然了,也许他们对于朋友,爱人的定义也许比较特别。某心理学书籍说,一个再会为人的人,一辈子至多也只有三个朋友。所谓损者三友,益者三友,在我到三十岁之后,对这句话特别认同。学了生物学之后,明白老鼠与人类的基因差别也不大,但是决定人不是老鼠的,其实也只有那么几个关键基因而已,人类社会如今如此现代化,从农业社会到如今,决定性的事件无非也就是瓦特的蒸汽机与计算机,对于爱人与爱情的数目,我想只能更少。林徽因是民国四大美女兼才女之首,实际上,可以流传至今的爱人,也就那么几个。
我想说一下我的朋友与爱人。
我的第一桶金是小学一年级的暑假赚来的,我想把它定义为我的第一个职业,商人。我之所以这么大言不惭的说我是商人,因为那时候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就是几十块,我赚的不比他们少。起因是当时市场上卖小孩子玩的各种仿真枪,说实在话,现在虽然商品经济与往日不同而语,但是手枪没那个时候的精美。我入迷似的喜欢,经常在卖枪的小贩那里一站就是一天,父母不会给我买,因为他们觉得是男孩子玩的。一把枪大概三块到四块,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收入五十来块。老去市场看卖枪的,渐渐的市场上那些小贩就认识我了,觉得我挺老实的,父母又是双职工没时间管我,可怜兮兮的。他们有时候去上个厕所或者去办点事,就让我替他们看货摊,回来会给我一毛钱让我去买个面包或者雪糕。从来都舍不得买,一毛一毛的藏在床底下,天天数着都开心,放佛看到了枪。这是我第一份工作,十几天之后,我买了一把最便宜的枪,怕父母发现,藏在煤屋子里。这是一个孩子的雇佣工人时代。
有一天跟几个野孩子逛悠到一个废品收购站,钻进去,看到墙边一个小山一样的玻璃碎片,收购来的啤酒瓶会被工人抛到墙上打碎,离近了看,发现了几个没有被打碎的瓶子,计划经济时代的弊端啊,活干的不细致。我捡起来送到几十米外的入口兑换处,竟然成功换到了六毛钱,小伙伴们开心死了,六毛钱那个时候可以买好多小零食。我于是经常偷偷摸摸潜入这里,越俎代庖的成了废品站工人的辅助工人,去大街小巷楼道里,也会去捡瓶子,后来发动跟我一样父母是双职工的野孩子捡瓶子,给他们一点报酬,他们很开心,但是我从来不会告诉他们收购站给的价格是我付给他们工钱的两倍,我觉得我也算个小老板吧,有两个固定工人,还有几个临时工。废品收购站我也不是时时刻刻去,一天只去两次,送小伙伴的瓶子顺便搜搜没被打破的瓶子。
有一天我去看煤屋子里的枪,自己都觉得有点怕了,因为已经有二十把了,已经埋不住了,就在那天晚上,爸爸去找煤烧火发现了我的秘密。被打的鼻子里汩汩的流血,爸爸也哭了,说你这个野孩子以后学坏了可怎么办,于是我以后被送去少年宫,老板时光结束了。
我天性是个比较好动的孩子,家人就怕我变成野孩子,让我学了一个特别静的兴趣爱好,其实我相当不喜欢,早晨跟父母SAY BYE BYE之后背着书包来到少年宫,其实是到少年宫的图书馆看小书,慢慢的,开始与书产生共鸣,甚至流下眼泪。书是我人生的第一个朋友。
很多事都挺奇怪的,我的那些老邻居都觉得我是我们大院里的野孩子,当我是孩子时候,他们还嘱咐自己的孩子不要跟我一起玩,他们觉得我做了医生,成了博士,而他们的孩子反而成了啃老族甚至打架斗殴这个原因他们想不明白。